各学院、各部门:
近年来,经多方努力,我校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,获得资助的人数不断增加,对我校教学、科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及国际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。目前,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已成为我校学生公派出国留学、进修的重要渠道之一。
随着我校开放性办学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我校交流项目。为了更好的借助国家资源为我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国际交流机会,我校每年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生统一申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。
申请者如为应届本科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;在读硕士生、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;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;申请人均应来自“985工程”基地、平台、国家重点实验室,教育部创新团队,国家重点学科,学校重点学科;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,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(具体申请条件请参考《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》)。凡符合条件者皆可申请。
请各学院、各部门结合研究生培养计划和目标,根据学校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相关管理规定和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,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申报、推荐工作。
一、项目介绍:
关于该项目的选拔简章、申请材料说明、优先资助学科、专业领域;外语条件要求、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、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、常见问题及申报要求等说明性文件均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:
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d084191b7c874a51bc8655f2e4116e77.shtml
详尽信息请相关学生登录该信息网查询。
二、申报、审批程序:
(一)基层单位审核材料。申请人按照《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》准备材料(其中的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由学院填写并填写《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(境)申请表》(见附件)提交所在学院、分管部门审核。经学院、分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后,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国际处。
(二)学校审核、上报:申请人按我校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表将材料报国际处,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山东省教育厅。
(三)个人预网上申报:获得学院(单位)、分管部门推荐后,自2013年3月1日起,个人可在留学信息网(http://www.csc.edu.cn/)上预报名。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申报人员以我校最终推荐人员为准。
(四)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(2013年4月),呈报教育部审批。
(五)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(2013年5月底)。
(六)学校组织行前集训,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(2013年9月起)。
三、我校申报受理工作时间表:
时 | 内 |
2013年1月18号 | 下发申报通知 |
1月9日—1月20日 工作日14:00—17:00 | 接受申报电话咨询、个人准备材料 电话: 85951680 |
3月1日-3月5日 | 个人网上预报名,所在单位审核材料,填写留学基金委申报材料要求的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和《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(境)申请表》以下简称(《申请表》) |
3月6日—3月7日(截止) | 学校接收书面材料申报(请提交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原件及电子版和《申请表》原件 |
3月8日—15日 | 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,报校领导批示;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|
3月16日 | 将单位意见反馈各申请人 |
3月19日 | 向省教育厅申报 |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凡符合选拔简章、《青岛大学学生公派出国(境)管理规定》和相应项目要求的学生,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。
(二)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、科研实际情况,按照选拔条件,做好申请人员的推荐工作,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申请材料提交国际处交流科。
(三)有意向申请国家公派资助出国的人员,请根据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》,提前准备外语考试,并根据所申请项目的要求提前联系好拟出国留学的学校或科研机构。
(四)申请出国留学人员一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,需在有效期内尽快按期出国,逾期者不再办理延期留学资格。
(五)有关申报问题可咨询国际处交流科或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 www.csc.edu.cn。
附件: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长期出国(境)申请表
国
际
处
2013年1月18日
(联系人:周允旭
联系电话:85951680)
附件:
青岛大学研究生公派长期出国(境)申请表
(需电子版打印)
姓名 |
| 性别 |
| 出生日期 |
| 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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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| 所在学院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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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 |
| 入学年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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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职务 |
| 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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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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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项目名称 |
| 在外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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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语水平 | 语种: □ 外语证明 | |||||||||
申请此项目的原因及计划(300字以内): | ||||||||||
经费负担情况
(国际处填写) | 学费 | □互免 | ||||||||
生活费 | □自理 | |||||||||
住宿费 | □互免 | |||||||||
旅费 | □自理 | |||||||||
其它(医疗费、保险费等 | □自理 | |||||||||
申请人确认经费负担情况后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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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意见:
导师签字: | ||||||||||
学科负责人意见
负责人签字: | ||||||||||
学院意见(盖章)
院长签字(公章): 日期: | ||||||||||
研究生处意见(盖章):
负责人签字(公章): | ||||||||||
国际处备案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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